上個禮拜首先是在爆料公社有人PO出「COSTCO購買整車林鳳營後直接退貨」,起初好像還是毀譽參半,隔幾天後這個行動卻在全台灣各地的好事多遍地開花,許多人(包含發起人)都在網路上現身說法\,宣示台灣人抵制無良廠商的意志,網路上的風向似乎越來越導向支持的一方。
就抵制頂新的目的而言,我相信這樣的行為,確實是有意義的。如果在COSTCO不斷被退貨,最終很有可能就真得不會在進貨來賣而達到抵制的目的。即便事實上只是干擾了林鳳營的其中一個大型通路,而林鳳營只佔了味全的一部分,而台灣味全也只佔了頂新收益的一小部分;這樣的行動仍然有很強的宣示作用,一來加速相關企業的虧損並表達人民對於無良企業並非束手無策,二來也是給所有公司一個警惕:慎選投資人、合作夥伴,並不是你自己不親手做黑心商品就可以把責任切割乾淨。
但是不買,與買了馬上退貨之間,可能還是有一些道德差異。有些人雖然認同抵制不買,但是不能夠認同秒買秒退。
秒買秒退讓大量的食物被銷毀,是「浪費食物」不值得鼓勵?
如果一個人支持抵制不買,卻反對買了在退貨,而且是基於不能浪費食物的理由,這大概是最沒有道理的一種說法了。如同朱家安所說:主張要抵制頂新的人,應該早就有心理準備「浪費食物」了吧,因為抵制成功的意思,就是貨物因為沒人買,放到過期然後銷毀。
退貨的人對於只是加速了這個食物被浪費的流程,這樣回應邏輯很簡潔也很充分。
但是我也想幫林鳳營平反一下,有人認為林鳳營是「黑心食品」,自然沒有浪費食物的疑慮。這樣的說法目前看來並沒有根據,並沒有證據顯示林鳳營牛奶不適於食用,人們要抵制它,是因為味全雖然產品OK但他是每賺十元就會讓頂新賺四元。
可以理解上一輩人普遍會有這種直覺,畢竟走過一段比較艱難的時刻,也許是我們這些溫保無虞的年輕人不能想像的。
浪費食物當然不好,但如果你支持抵制行動,這就是必要之惡,是為了社會正義與長期利益所付出的代價。
酪農很可憐、好事多員工很可憐!?
同上。任何抵制最終目的就是希望產品沒有人買,希望產品的命運是過期銷毀,退貨只是加速這個流程。酪農看到自己的心血結晶被直接銷毀想必不會好受,而且比因為賣不掉而過期銷毀還要難受也確實很有可能;但畢竟產品已經被收購走了,這樣的行為頂多是傷害他們的感受而不是實際上剝奪他們的生計,如果我們必須連這也考慮進去的話,任何的社會運動都是不可能成功的!上街抗議、遊行要不要考慮用路人的感受?要不要考慮反對者心理層面的不舒服?這些東西都太主觀了。
不信任廠商就不要買,這點在抵制前、抵制後從來都沒有變過。
不信任廠商就不要買,這點在抵制前、抵制後從來都沒有變過。
酪農真正可憐的地方在於他們跟味全林鳳營合作,味全林鳳營可憐的地方在於被頂新持有股份,改變的方式應該不是鄉愿的放棄抵制,而是持續施壓到頂新認為無利可圖而抽身,並且讓全台灣的廠商都好好思考要跟怎樣的品牌合作。
至於好事多員工.......開心得咧,不論如何班還是得上,退貨又不是什麼難事,累只有累到要搬貨去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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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是市面上比較常見的、比較直觀的理由,拿來反對秒退林鳳營似乎不太能站的住腳。
但在「拒買」跟「秒退」之間還有一些比較深層的差異,我會認為可能更嚴重也更有爭議。
「買來退貨」可能破壞商家與顧客之間的信任
或許更大的問題是,憑著自我的信念在私領域限縮他人的選項是否正義?
秒買秒退這個行動,之所以能成立,是建立在好事多訂出食品無條件退貨立即銷毀,並由廠商自行吸收的規定。這樣的規定,則是建立在商場與顧客間的互信,商場相信客人不會為了破壞市場秩序而退貨,並藉著無條件的退貨得到商譽,客人也樂意保護自己真正需要退貨時的需求而不會無緣無故任意退貨。
當今天有人並非因為對於商品的不滿或者有瑕疵而退貨,而是為了使特定廠商虧損而大量退貨,會不會破壞這種退貨機制的信任關係,而導致制度改變而讓其他人利益損失?
換個角度,今天其他人是否可以為了某種理由而大量購買、大量退貨某種商品?
佛教或素食倡議團體可不可以主張為了民眾的福報,而去好事多清櫃搜刮肉品在退貨?
或者某個人可不可以因為他認為垃圾食物有害健康,而去把好事多的餅乾、巧克力、糖果等等都買了再退?
甚至,我就是想要支持某間廠商,而用退貨機制故意去反對另一間廠商出產的商品?
或者某個人可不可以因為他認為垃圾食物有害健康,而去把好事多的餅乾、巧克力、糖果等等都買了再退?
甚至,我就是想要支持某間廠商,而用退貨機制故意去反對另一間廠商出產的商品?
(※這邊要分清楚應然跟實然,當然任何人做這些事都符合好事多規定,但我們在道德上應該要怎麼評價這樣的行為?)
諸如以上的行為,跟我們為了抵制頂新而秒退林鳳營的差別是什麼?
是為了目標的公益性嗎?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種正義,誰又可以決定什麼才算公益呢?
台陽花運動時,反對者抨擊運動者佔據公署、佔據馬路,延宕立法院議程(暫且忽略議員平常也沒在議事),是讓少數人代表沉默的多數,並嗆聲說 「是不是今天誰不爽就可以衝進去佔領立法院?」,對於這樣的說法,我的回答會是「我完全支持你,只要你對於政策有極大的不滿,認為會嚴重危及國家的存續而你不得不如此,你只要準備好接受公評與之後可能面臨的法律制裁。」
如果他真得這麼做了,我會反對他的立場,但我不反對他的手段,我認為這些重大議題與價值觀本來就該在公領域展現出來,交鋒、辯論,爭取人民的認同。
但如果今天我逛COSTCO時,遇到素食團體主張為了大眾的福報,而把我想買的肉品櫃買空並退貨......我大概只會很想打他。
這不只是對他理念不認同,是對於手段也不認同。
我會覺得他不去公開場域推動宣傳,去立法機構、網路、報張社論宣揚理念,而是來到一間私人賣場利用制度強迫別人接受,這樣是不道德的,而且有點柿子挑軟的吃的味道。
在比較沒那麼假設性的層面來說,假如今天有個人在商場就是想要買林鳳營,不論它是不
在乎抵制、貪小便宜、經濟困難、甚至就是愛喝林鳳營而以,我們有什麼理由要讓他不能購買到呢?即便我也厭惡這樣的人,並且也絕對絕對不會購買林鳳營,但我懷疑我們的作為應該可以干涉他人到怎樣的程度才算合理?
※不過這裡還牽涉到另一個問題:公私領域的界線是什麼?
生活模式的轉變,傳統的公領域似乎越來越縮減,臉書、部落格這種東西是公領域還是私領域?有人會認為任何空間只要進入了公共討論就算是公領域;我會比較傾向於個人頁面、貼文、限制成員進入的空間,即便開起了公共討論或者有時有公共討論的功能,仍然歸於私領域。
上面那些例子跟秒退牛奶有什麼相同與不同,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答案,也許你從效益論觀點,認為只要抵制得到頂新,這些缺點衡量下無關緊要;也許你認為正義的作為應該有一套通用的標準而不是隨個人立場,也不隨行為的後果而定。
重要的是,每個人從事公民運動(我想這也是一種廣義的運動)的時候,都要有意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其實或多或少對別人有一定的影響。
諸如以上的行為,跟我們為了抵制頂新而秒退林鳳營的差別是什麼?
是為了目標的公益性嗎?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種正義,誰又可以決定什麼才算公益呢?
台陽花運動時,反對者抨擊運動者佔據公署、佔據馬路,延宕立法院議程(暫且忽略議員平常也沒在議事),是讓少數人代表沉默的多數,並嗆聲說 「是不是今天誰不爽就可以衝進去佔領立法院?」,對於這樣的說法,我的回答會是「我完全支持你,只要你對於政策有極大的不滿,認為會嚴重危及國家的存續而你不得不如此,你只要準備好接受公評與之後可能面臨的法律制裁。」
如果他真得這麼做了,我會反對他的立場,但我不反對他的手段,我認為這些重大議題與價值觀本來就該在公領域展現出來,交鋒、辯論,爭取人民的認同。
但如果今天我逛COSTCO時,遇到素食團體主張為了大眾的福報,而把我想買的肉品櫃買空並退貨......我大概只會很想打他。
這不只是對他理念不認同,是對於手段也不認同。
我會覺得他不去公開場域推動宣傳,去立法機構、網路、報張社論宣揚理念,而是來到一間私人賣場利用制度強迫別人接受,這樣是不道德的,而且有點柿子挑軟的吃的味道。
在比較沒那麼假設性的層面來說,假如今天有個人在商場就是想要買林鳳營,不論它是不
在乎抵制、貪小便宜、經濟困難、甚至就是愛喝林鳳營而以,我們有什麼理由要讓他不能購買到呢?即便我也厭惡這樣的人,並且也絕對絕對不會購買林鳳營,但我懷疑我們的作為應該可以干涉他人到怎樣的程度才算合理?
※不過這裡還牽涉到另一個問題:公私領域的界線是什麼?
生活模式的轉變,傳統的公領域似乎越來越縮減,臉書、部落格這種東西是公領域還是私領域?有人會認為任何空間只要進入了公共討論就算是公領域;我會比較傾向於個人頁面、貼文、限制成員進入的空間,即便開起了公共討論或者有時有公共討論的功能,仍然歸於私領域。
上面那些例子跟秒退牛奶有什麼相同與不同,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答案,也許你從效益論觀點,認為只要抵制得到頂新,這些缺點衡量下無關緊要;也許你認為正義的作為應該有一套通用的標準而不是隨個人立場,也不隨行為的後果而定。
重要的是,每個人從事公民運動(我想這也是一種廣義的運動)的時候,都要有意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其實或多或少對別人有一定的影響。
